警方交代深水埗行動 指有合理懷疑被捕者持攻擊性武器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8-06 08:04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晚上十一時交代深水埗的拘捕行動,指休班探員晚上在鴨寮街和北河街交界發現一個男子離開一個牌檔,形跡可疑。

探員表露身份後,該男子逃走。再次截停他後,在他手持的膠袋搜到十支約十八厘米長的懷疑鐳射槍,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該男子之後指自己不適,正在明愛醫院。

警方指,近日有人向警員照射鐳射光後,有警員受傷,所以有合理懷疑相信被捕男子購買一定數量的懷疑鐳射槍是用作攻擊性武器。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周學賢稱:「攻擊性武器來說,在法例上定義有不同演繹,可能是本身可作攻擊性用途。如果物品本身沒有攻擊性用途,但有任何人用作攻擊人,該物品亦可歸類為攻擊性武器。很多人士在警方行動時,嘗試用這些鐳射槍照射向我們的警務人員。事實上,我們亦有部分警務人員被鐳射槍照射完後感到不適,或甚至受傷。上前截停搜查時男子的反應、鐳射槍的數量,根據探員在現場調查後,我們有合理懷疑相信這名男子干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而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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