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承認無牌藏槍及胡椒噴霧等罪 被判一年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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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8-26 23:4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十六歲少年因為無牌藏有槍械、胡椒噴霧及易燃粉末等物品,被判一年感化令。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被告冼釗霆報稱是學生,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爆炸品和違禁武器三項罪名。

控罪指,今年二月二十日,他在西灣河太安樓的寓所內被發現無牌管有一支長槍型氣槍,連六個彈夾、一支胡椒噴霧,都是在內地或網上購入,現場亦搜出易燃粉末等違禁物品。

控方表示,鑑於區域法院正審理一宗涉及電槍的案件,對電槍定義有爭議,所以不起訴被告管有電槍。裁判官判被告一年感化令,期間須參與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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