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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即使宗教形式遊行亦須通知警方 豁免僅限宗教集會
警方指即使宗教形式遊行亦須通知警方 豁免僅限宗教集會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8-30 01:02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又指,即使以宗教形式遊行,也要通知警方,任何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最高刑罰監禁五年。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稱:「見到一些網上呼籲,有人指明天不去遊行,去銅鑼灣逛街、去維園賞花、831可以自由行,亦做一些宗教遊行不需要通知。關於宗教遊行,我要強調,在 《公安條例》中,只豁免以宗教名義舉行的集會,遊行是不包括豁免範圍,意思是有關人士,需要通知警方做這程序。」
遊行
831
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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