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案 14人區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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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9-25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被控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的14人,在區域法院提堂。

首被告李為民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總會務總監,第四被告王宣麗為財務總監。

李為民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而其餘13名被告,都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成員及他們朋友,他們獲准在通知廉署後可離開香港。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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