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 本港律政司指沒法律依據續拘留釋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10-22 04:38

撰文: 無綫新聞

本港律政司稱,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將釋囚繼續拘留。

律政司指,香港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會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會有司法管轄權。重申並沒有足夠證據就疑犯在洗黑錢以外的其他罪行,提出刑事檢控;又指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

又說任何人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而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能夠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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