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候任區議員冀改革議會制度 包括廢除委任增選委員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12-27 17:30

撰文: 無綫新聞

新一屆區議會由非建制派主導,不少人希望改革議會制度,包括廢除委任「增選委員」。

新一屆區議員任期由元旦開始,選出各區議會正副主席是首要任務。至於委任增選委員的問題,同樣備受關注。

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會可委任非議員人士出任各委員會委員、亦即是增選委員。增選委員在委員會內權力等同區議員,擁有投票權、動議權等。

以往都有互委會成員、法團主席等被委任為增選委員,希望他們可以為地區事務給予意見。不過曾經有部分區議會委任選舉落選人做增選委員,就被質疑是政治酬庸。

主導新一屆區議會的非建制派認為要改革。

候任葵青區議員單仲偕指出︰「沒有理由是有一些成員、委員是沒有經過選舉而產生,都擁有一個權利,等同於有人民授權之下產生的議員。就算有保留都好,可能無論在數量、甚至乎在投票權上,可能需要有另外的做法。」

但建制派不認同。

觀塘區議員柯創盛稱︰「這個制度都是港英年代的議會留下來,其實一直都是承傳到現在。如果你認為你要取消的話,真的是要有一個很大的說法,讓公眾知道不會是因為一些(政治)理由去取消。」

作為區議會新勢力的「政治素人」,又怎樣看呢?

候任觀塘區議員李詠珊說︰「我估計他們(素人)擔心這個位給予一個派別,可能變成增加自己的聲音或者一個勢力。我會覺得如何形成增選委員是重要的,譬如是委任制,我們一定不認同。」

十八個區議會的會議常規都不同,無論更改或取消制度,都要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據了解,部分區議會已完成修改初稿,正等待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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