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政府規定十四天內曾到湖北省港人 回港後需配戴電子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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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2-02 22:48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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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定十四天內到過湖北省的港人,回港後要配戴電子手環強制留家檢疫,違例可罰款五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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