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認罪 被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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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4-14 01:22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底理工大學反修例事件,一名男子在尖沙咀被捕,他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10個月。

案情指,24歲被告羅皓譽去年11月17日晚上八時許,與20名黑衣人逃走期間被警方截停,並在他身上搜出鋸刀、摺刀及伸縮棍等武器。被告早前承認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項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說,接納被告自去年11月起還押,已深切反省有悔意,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這批武器,當時他亦正離開現場,考慮所有因素後,判處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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