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囚逾3個月人士5年內不得參選 社民連提司法覆核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4-26 23:49

撰文: 無綫新聞

現行法例下,被判囚超過3個月以上的人士,5年內不得參選。社民連提請司法覆核。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因佔中案被判囚8個月,指有立法會議員因判囚不能爭取連任,亦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都面臨不同的控訴,指相關法例影響深遠,因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有關規定違憲。

因佔中案判囚但緩刑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希望幫助有志從政但被剝奪參選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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