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稱將於立法會跟進法官被更換事件 促司法機構解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4-29 04:30

撰文: 無綫新聞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原定近日負責審理多宗有關「反修例」的案件,但因為他在之前一宗案件作出的判詞而被更換。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跟進事件,要求司法機構解釋。

去年八月將軍澳一宗行人隧道傷人案,郭偉健上星期五裁決,判處被告監禁45個月。他在判詞形容被告擁有高尚情操,指社會事件踐踏了被告的工作、生活和生存權利,同意被告將情緒歸咎於示威是合理。

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以社會對郭偉健的判刑理由有爭議,將星期一、二,四宗原定由郭偉健審理的案件更換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沒有回應事件。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經民聯的梁美芬指,會在議程要求司法機構詳細解釋。她認為要清楚指引法官如何處理「反修例」案件,尤其是在考慮辯方求情的時候。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稱:「可能對於被告犯案那情況,有一些表達同情的字句,我個人認為不等於他的政治立場。幾千宗案件,有這麼多年輕的罪犯、有這麼多普通市民被刺激犯案,這些求情會蜂湧而出,到時又是否要不斷地撤換?」

梁美芬又指,委員會亦會跟進早前有法官匿名及具名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她說這樣亦涉及政治立場,要求司法機構交代調查進度。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就認為,今次的爭議並非由於法官本身的政見,而是以此作為裁決時的基礎。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司法機構不應該有甚麼『黃官』、『藍官』,直至當有法官超越了中立,超越了法官指引,而將個人情感白紙黑字寫到判詞上。當我們在維護司法獨立時我們希望法官不偏不倚,究竟有甚麼政治取態是非常個人事情,這些在法官指引中不應反映在判斷上。」

他表示,如果上級法官認為有問題,有權作相應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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