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承認去年金鐘參與暴動 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5-03 22:32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六月中金鐘一帶示威衝突,一名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是反修例風波中首位承認參與暴動的示威者。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任職救生員的21歲被告冼嘉豪被控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案情指,去年6月12日,立法會原定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當日下午二時許,有在立法會外集會的人士湧出馬路,築起路障意圖癱瘓交通,警方一度發出警告。

至接近下午四時,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當大部分示威者離開時被告仍留在現場,最後被警方制服和拘捕。

被告冼嘉豪承認曾向警方防線投擲頭盔、雪糕筒和雨傘等雜物。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並非有預謀蓄意犯案,他當日情緒高漲才就地取材向警方投擲雜物,而涉案的物品並非攻擊性。

被告承認危害公共秩序,但並非蓄意傷人或損害公共財物,當日亦只有八名警員受傷,其中六人毋須送院,當日可以繼續執勤。

律師形容被告曾經是一名有夢想的年輕人,當日原本是希望參與合法集會表達訴求,被捕後他明白無論有任何意見想表達,亦不能訴諸暴力,亦希望認罪能為其他年輕人建立良好榜樣。

辯方又稱,被告只是被控和承認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參與暴動,無證據顯示他同日參與添美道或其他地方的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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