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去年在元朗反修例衝突被捕,被搜出伸縮棍等物品,其中兩人判監8個月,另外一人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26歲被告翁偉成,以及24歲被告朱梓雲,被控去年7月27日在朗樂路被搜出伸縮棍、丫叉及鐵珠等物品。兩人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另一名19歲被告朱俊愷則承認管有仿製火器罪、即一支氣槍。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雖然涉案物品並非用作傷害他人,但不能忽視對公眾的危險。考慮被告認罪扣減部分刑期,判翁偉成及朱梓雲監禁8個月。而被告朱俊愷年輕,判入勞教中心,希主他深切反省、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