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去年醉酒襲擊途人及警察罪成 判囚六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5-16 02: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在上水涉嫌醉酒襲擊途人和警察,留院期間懷疑被警察虐打,他承認普通襲擊和襲警罪,判監六個月。

案情指62歲被告鍾志華,去年6月25日在上水天平邨飲酒後,因政見問題與多名人士爭執,向其中一名男子吐口水、踢對方的腹部及拳打他的眼。警方到場後,被告仍然激動,更打一名警長的面,造成一厘米裂傷。被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和一項襲警罪。

他當日被警方制服後送到北區醫院,在病房內懷疑被三名警察虐打。三名警察之後被捕,並遭起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前和妻子爭執,結果醉酒鬧事,而他在醫院受到警察不好的對待,令他和家人承受很大壓力和痛苦,曾有輕生念頭;又指被告感到後悔,向兩名事主道歉,承諾不會再飲酒。

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考慮被告襲擊事主的次數及身體位置,認為比同類罪行的案情更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普通襲擊及襲警兩項罪的量刑起點,分別為三個月及六個月,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監兩個月及四個月,分期執行,共囚半年。

被告申請保釋以就刑期上訴,遭裁判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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