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人大決定制訂《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原則是《基本法》中,現時保障的香港人權利不會改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無論條文如何,都不影響我們香港司法獨立及終審權。我們香港還是行普通法原則,是沒有改變的,普通法有很多原則保障我們的人權。第一,我們有無罪假定,這些繼續的;第二,任何案件如果要定罪,要沒有合理疑點的;第三,一些普通法的刑事原則,除了行為犯法,還要有犯罪意識去犯法,如果沒有犯罪意識去犯法,是不會定罪的。」
李家超相信,人大常委會制訂有關條文時,會有普通法專家給予意見,令條文足以令法庭判斷是否定罪。未來的執行機構必須遵守香港法律,要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他指過往取締「香港民族黨」時都需要蒐證,要思考如何培訓人才進行國家安全蒐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