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港區國安法未有細節 強調國安立法屬中央事權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6-01 18:33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未有細節,市民有關注是正常,但強調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權,由中央層面去做。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一些外國評論說我們繞過立法會、說我們違反。我請他們看清楚,第一、好像我說,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權,是每個國家都是中央層面去做;第二、我們很特別,我們有『一國兩制』,所以中央對特區的信任,曾經說授權給我們做,但經過23年我們都做不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要進行立法的工作,是要立法會的配合、支持及最終通過。今日我們面對立法會的亂局,大家有目共睹,我都不想詳述究竟有多亂;再加上基本法23條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長期在香港被妖魔化、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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