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村屋藏槍案涉男子提堂 裁判官拒被告保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6-11 04:35

撰文: 無綫新聞

洪水橋村屋檢獲手槍和實彈案,被控無牌藏有槍械及彈藥罪的男子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

警方星期二在洪水橋石埗村,檢獲一支手槍及390發子彈。38歲報稱售貨員陳立明,被控無牌藏有槍械及彈藥罪,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押後到8月6日再訊,進一步調查涉案彈藥來源和途徑。辯方申請保釋,提出十萬元現金、交出旅遊證件、每日到警署報到作條件。

但控方反對,表示警方掌握更多證據,如討論區的對話截圖,指有更多槍械到港,亦有被告以自己電郵戶口買槍械的單據。裁判官認為案件有一定嚴重性,拒絕被告保釋。

被告由囚車押走。警方在行動中,亦拘捕了被告的父母,已經獲准保釋,下月向警方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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