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認為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及特首指定法官審案 或損司法獨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6-22 20:00

撰文: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說明提到,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以及中央對部分案件有管轄權,或損害司法獨立。

李國能在報章撰文,指將在香港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長官作為主席不適宜獨自挑選指定法官,起碼要依據首席法官或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確保人選是基於專業和獨立的基礎。

他又認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及有關機構,或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但將引起極大關注,指有關案件在內地處理和審訊,被告不能享有本港司法程序保障,亦破壞香港法院獲授權行使的獨立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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