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涉去年元朗藏刀等 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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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6-22 06:31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青年去年在元朗涉嫌藏有易燃液體及刀等物品,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四項罪。

案情指,25歲地盤工人關毅良和20歲學生林汶軒,去年11月3日同約十名黑衣人,在元朗馬田路被警員截查時,搜出刀、打火機、錘和登山杖等。

關毅良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當時因社會運動導致偏激和不安,已明白和平理性才可取。林汶軒的律師就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案件沒有造成財物或人命傷亡等,予以輕判。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兩星期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及更生勞教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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