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指港區國安法執行機制安排 反映中央信任特區及特首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6-23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執行機制安排,反映中央對香港特區及特首相當信任。他又指國家安全的「特殊情形」,包括一旦特區政府癱瘓,行政長官可啟動提請中央協助行使管轄權。

特區政府官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等,也指《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國家層面立法,具體條文未知。民主派、大律師公會等,認為看草案說明也不能釋疑。

全國性法例通過後,本港立法機關無權修改。有份審議草案的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北京短暫看過草案條文,他認為罪行定義清晰界定。不過,中央有管轄權的「特殊情形」,就不可能全部寫得具體。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出:「也不可能事無大小、所有情境環節,也全部寫出來,你寫多少也寫不盡,但有些事的重點會做出來,而且有機制解決,惟有是怎樣。」

譚耀宗指,條文就列明相關啟動機制、程序。他以《基本法》和《駐軍法》為例,指特首在不能控制的局面,向中央請求解放軍協助處理治安,亦沒寫特定情境細節。而將來有關國家安全,亦會由行政長官提請中央協助,包括執法、逮捕和審訊。

譚耀宗稱:「特殊到特區政府癱瘓,那麼還有甚麼辦法呢?這些的情況只是有備無患,我們通過的說法『兜底』,因為有時遇到的情況,特區政府是沒辦法解決、做不到,我們會經過一個機制、一個程序,比如要特首提出、相關部門同意、中央要批准。一定不會濫用,我從整個法例看來,其實也對香港特區相當信任。很多責任交給特首。」

目前中聯辦屬於正部級單位,譚耀宗指新的駐港國安公署屬於副部級。而領導公署的人可以同時是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

譚耀宗表示:「如果認為同一個人更合適、更方便的話,就同一個人,沒所謂的。國家安全的事比較專門、比較特殊。每個國家也是這樣,有一個專門、專人來負責。」

譚耀宗表示,如社會各界對立法有意見,仍可以書面方式,向中聯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提出,並由他們轉述給中央。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