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後,便會公布生效,政府正籌備執法工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草案若通過之後在香港公布生效,所以在公布生效的日期,成為香港法律。在目前我們看到已公布了的說明,例如對於執法部門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又或要求檢控部門做一些工作,當然最後要看條文正式寫法,我們才能了解清楚真正細節,但準備工作我們在做,當條文公布生效之後,當然有一系列的事情特區政府會去做、去履行職責,當法律生效這職責也會生效,但每一個職責要去履行,亦很可能有一個過程,我們會按照法律條文,去履行這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