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通過港區國安法 據悉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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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6-30 01:04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消息指,法例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國務院新聞辦明早十時就《港區國安法》舉行發布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出席。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即使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最高刑罰不會有死刑。

最後一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消息指《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早上獲得162票全票通過。

有份投票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視像訪問時提到,法律的條文會在人大常委會閉幕時公布,未能透露詳細內容。早前當局的草案說明,指中央保留部分案件管轄權。譚耀宗稱,若要回內地審訊,罰則會跟從《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不設死刑。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回到內地的時候,會根據內地的刑事訴訟法來進行訴訟,但法例應該還會根據港區國安法。」

被問到罰則會根據甚麼時,他說:「《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時亦知道香港沒有死刑,所以整個法例沒有死刑的。」

至於法律有否追溯期、會否有陪審團,他指法例都有寫明機制。

譚耀宗表示:「每個罪行都有一定界定,對於大家常關心的追溯力亦有條文談了。我們希望法例生效後起到一個阻嚇作用、防範作用。以前搞事的人、犯了這方面法例的人,希望他們從此要小心,如果他們以身試法就要負起刑責。」

至於法例何時生效及執法,譚耀宗指要等特區政府刊憲,再由有關部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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