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指需視乎行動及意圖 始能詮釋違港區國安法與否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7-03 19:12

撰文: 無綫新聞

有人因藏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被捕。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要視乎有無行動及意圖,才可詮釋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指出:「每一宗案件都有不同案情,如果單純指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就有事,不能完全同意,一定要視乎案情究竟如何。因為每逢觸犯一條條例,雖然我不是刑事案專家,但最少都會知道一定有行動,之後都有意圖元素。只是藏有、無其他,何來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更遑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部分分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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