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起草基本法時已明確將國安列為中央事權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7-05 01:31

撰文: 無綫新聞

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當年已經明確將國家安全列為中央事權;又指出《港區國安法》下,特區自行處理大部分案件亦並非理所當然。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所以你發覺第23條寫在《基本法》第二章、中央與地方關係,意思它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內涵。如果中央決定在《國安法》沒任何一件案在香港審,在法理上是完全說得通的。能夠給香港有案件可以管轄,大家不要視為理所當然,一定要給香港,中央可以不給。但它尊重『兩制』,我們自己不要四處跟人說,說我們的高度自治權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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