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將軍澳涉襲警男子獲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 判守行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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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7-07 21:48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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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歲男子去年在將軍澳涉嫌襲警,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他守行為24個月。

22歲被告吳智晉是健身教練。案情指,去年10月7日晚,多人因反《禁蒙面法》在將軍澳示威,唐德街有大約200人圍著警車叫喊及擲硬物,警長黃成輝下車,期間見到被告向唐賢街方向跑並跌倒,警長嘗試將他制服,被告打向他的胸口,被告被控一項襲警罪。

被告指當時擔心警察走近才這樣做,亦不記得有否推警長。

案件原定今日開審,律政司昨晚答覆辯方,願以不提證供起訴了結案件。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千元,守行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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