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須戴口罩,違例者會被拒上車甚至罰款。有司機認為有規例後,可以減少與乘客的爭拗。
新規例下,搭港鐵、巴士、小巴、的士等各類公共交通工具都要戴上口罩,司機及營辦商可要求違例者離開,不算拒載;違例的人亦可能會被罰款最高五千元,星期三開始生效,為期十四日。
鄧先生稱︰「不算擾民措施,就算沒有這措施,平時都要這樣做。我希望司機又好,甚至警方、市民又好,希望可互相體諒一下。」
蔡先生指︰「強制罰款是好的,因有些人都是你講他又不聽。」
有的士司機表示,希望措施可維持到年底。
的士司機歐先生表示︰「繼續吧、起碼到年尾,都要保障我們。」被問及明日起在這方面有權拒載時,他回應稱︰「都不會,給他一個口罩戴上。」
有小巴司機就相信可減少爭拗。
小巴司機周先生說︰「給我們權力不讓他上會較好,安全些。保障全車乘客,不單是我。」
小巴商會表示,不戴口罩的乘客上車會先勸喻。
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說︰「如果報警上來,當然對司機是不方便,要放低小巴等警方來調查,大部分司機都是勸喻。一日坐在車有九小時,如乘客不戴口罩,對司機的衞生情況有問題。」
至於巴士乘客較多,有工會認為,行車期間司機很難「逐個捉」,希望乘客自律。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主任黎兆聰稱︰「看似是多了一張『黃牌』,(司機)專注力在前面,望倒後鏡都是望乘客落車,沒有可能成日望乘客戴不戴口罩。希望大家忍耐一下,自律一些。」
工會建議,在巴士車廂的當眼位置貼上告示,提醒市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要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