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年屯門襲清除路障者 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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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7-14 05: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在屯門襲擊一名清除路障的人,在屯門裁判法院判監12個月。

案情指,去年11月14日晚,有人在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附近的士站清理路障。被告李護良上前阻止不成功,襲擊事主,令對方骨折,被裁定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裁判官接納事主為可靠證人,認為被告施襲力度大,事主至今仍需接受物理及職業治療,有需要判處即時監禁。被告要求保釋等候上訴,亦不獲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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