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票控一批身穿黃色反光背心的人,指他們並非從事記者採訪工作,涉嫌違反「限聚令」。警方去信四個新聞從業員組織,表示希望與新聞界探討出可行方案,理順現場採訪安排。
「721」事件一周年,在元朗形點商場聚集的,包括一批身穿黃色反光背心的人,當中有傳統媒體記者及網媒記者。警方說截查了超過一百五十名穿反光衣的人,逾三分一並非進行採訪,或是受僱於傳媒機構,當中也有人未成年。警方說有人穿反光衣混入記者群,部分人因為違反「限聚令」被票控。
警方亦表示已經去信四個新聞界組織,提出星期日在元朗截查及行動期間,亦有大批穿反光衣的人擋在警察前面等,間接妨礙執行職務,重申警方樂意協助專業傳媒採訪,但無法於一時三刻確定穿反光衣的人身份,加添警方行動危險性。
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認為,任何人都有權在公共場合採訪,批評警方單方面界定哪些人是「記者」。至於會否有人聲稱記者,利用記者的採訪自由及權利達到其他目的,楊健興認為如果有人違法,警方可以執法。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說:「任何人無論有穿反光衣,還是沒有穿反光衣,如果他進行違法的活動、行為,已經其實警方可以執法,亦應該要執法,我們不認為這是一個,他們所謂因為太多黃背心就會更多違法行為,那兩個沒有必然關係。」
攝影記者協會認為,無論有沒有記者證都無權阻止採訪,建議警方善用封鎖線分隔現場,協助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