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去年襲警判囚半年 就刑期提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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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8-13 23: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62歲男子承認去年襲警早前被判囚半年,他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裁定他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被告鍾志華去年6月25日在上水因醉酒鬧事,襲擊一名警員及一名途人,早前在粉嶺法院被判囚半年。

他就刑期提出上訴,質疑原審裁判官使用考慮兩罪刑罰同期抑或分期執行時犯錯,而兩名事主傷勢輕微,法庭毋須就襲警罪採納最高刑期。

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同意其上訴理據,指最高刑罰只適用於情節最惡劣的案件,本案被告鍾志華只是對警長揮拳一下,法庭沒有理由採納最高刑罰,因此判他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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