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務員團體支持公務員試用期若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可遭解僱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8-20 20:14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個公務員團體支持政府就公務員試用期間,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和起訴可被解僱。

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發表聯合聲明,指有關做法符合《香港國安法》、《基本法》、《公務員事務規例》及《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的要求。

公務員作為特區政府僱員,若試用期間的言行令政府對該名員工產生負面看法而不再聘用,是正常僱傭關係。聲明又指,香港正處於水深火熱困境,政府必須加強施政力度,盡快讓香港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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