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被控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其中七人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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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8-27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落案控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參與暴動罪,另外控告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控罪,分別涉及屯門示威和元朗721事件,合共十名被告下午提堂。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大埔警署通宵被扣查後,下午由警車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和另外六名男子,去年7月21日在西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反對各被告保釋,其中林卓廷有多宗案件在身,包括前年及去年涉及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申請將案押後六星期,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又透露相信仍然有二十名涉案人士在逃。

林卓廷一方指控方的指控薄弱,被告涉及案件牽涉肢體衝撞非常輕微,與示威無關。而元朗721事件,他是報案人,希望警方協助,又解釋他不是黑衣人,手無寸鐵,警方之後曾出信多謝他協助破案,但一年後卻被控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訊,批准七人以三千至一萬元保釋,以及五千至一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境,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到警署報到。

林卓廷亦涉及另一宗案件,指他和黨友許智峯及一名涉非法集結的男子曾焌熙,去年七月六日在屯門警署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煽惑、誘使或指示一名人士刪除儲存於手機內,顯示一些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示威者臉部的內容。

許智峯和另一名女子鍾凱研亦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一項刑事毀壞罪,即損毀一部手提電話內有示威的視頻片段。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待控方預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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