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記者案 裁判官定於下周四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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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8-27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記者的案件,裁判官定於下星期四裁決。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控罪指,黎智英2017年6月4日在維園音樂亭附近,威脅東方日報記者X,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令對方受驚。

黎智英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控方曾傳召事主X、事主的精神科醫生,以及事主同事Y作供,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

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裁判官定於下周四頒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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