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警截獲逾十名偷渡者據悉包括李宇軒 警方指會向內地了解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8-27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廣東海警在果洲群島東南海域截獲十多名偷渡者,消息指,包括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本港警方說會向內地了解。

中國海警周三在微博指,周日早上九時許,在粵港東南方的內地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消息指快艇由西貢布袋澳出發,計劃前往台灣。

海警說在快艇上截獲姓李及姓鄧等十多名涉嫌偷渡客,案件目前調查中。消息指其中一人是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的李宇軒。

本港警方指沒有參與行動,會向內地了解。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稱:「如果有香港人假設偷渡在內地被拘捕,情況會怎樣?首先內地會根據相關法例處理,如果犯了內地的事會處理,也會根據通報機制通知我們。通知我們後,會看看有沒有特別事情處理,如果沒有特別事情,他們在內地就著犯的法,完成相關程序,與香港無關。但如果這些人是香港的通緝犯,就會根據現行程序將他們交回香港,但個別案件沒有資料。」

李宇軒跟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部分壹傳媒高層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六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本月十日被捕,之後獲准保釋,下月上旬須向警方報到,消息指李宇軒當時要交出旅行證件。

據了解除李宇軒,涉及港島華仁書院土製炸彈案的疑犯同時被截獲。這宗案件本港警方至少拘捕七人,包括一名專業教育學院學生。

根據內地刑法322條,公安局可以對偷渡者立案追責,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才遣送離境。

有了解內地刑法的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內地和香港並沒移交逃犯協議,如果有人先後觸犯兩地法例,要在被拘留地方受審或服刑完畢,才回到另一地方再面對審訊。

如果觸犯的是《港區國安法》,又不屬於涉及外國介入等三種特定情形,就會繼續由本港法庭處理。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