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承認涉去年沙田衝突五項暴動罪 本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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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9-04 02: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三名男子就去年中,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的示威衝突在區域法院承認共五項暴動罪,本月18日判刑。

去年7月14日晚上,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示威衝突,有警員遇襲。案情指兩名被告,24歲梁柏添及17歲李文謙,當時以雨傘襲擊警員張歷恆,其間李文謙以雨傘刺向張歷恆至少20下,歷時約一分鐘,之後有其他警員增援。

現場人士四散,51歲龔志遠向警方方向投擲一把雨傘,張歷恆當時感到暈眩、視力模糊。事後證實面部多處有骨折,左眼有血腫及出現重影,須接受手術和服用抗生素和類固醇,至今年三月才恢復文書工作,但六月他因左眼眶發炎再獲病假,需要評估工作能力。

而另一名警員郭兆恆,當日見有同袍遇襲,乘搭扶手電梯前往增援期間被示威者推跌,再遭龔志遠和梁柏添以腳踢和用雨傘刺向他最少五次。他頭部、四肢等受傷,接受治療後已恢復正常警務工作。

辯方求情指,事件中無市民遇害或有財物損失,對公眾影響有限,亦非大規模暴動,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到案情並非最嚴重。

法官指,案發時16歲的李文謙年紀尚輕,索取他的教導所報告後,會與其餘兩名被告一併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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