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稱香港沒三權分立引爭議 鄭若驊指不應著眼表面稱謂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9-04 20:11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爭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要從《基本法》條文解釋憲制秩序,不應著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避免不必要爭拗。

鄭若驊在網誌指,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根據《基本法》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目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行政長官作為雙首長,《基本法》第四十八條清晰指出職權是領導香港特區政府、簽署法案、決定政府政策等,展現特區架構是以行政為主導。

行政機關在政治體制中必須遵守法律,決定亦可以受到司法挑戰,由法庭獨立地按法律和證據,裁定有關行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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