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反修例活動期間襲警罪成囚九周 獲准保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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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9-08 02:0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小學教師反修例活動期間被截查,他踢中一名警察,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因為襲警罪被判監九個星期,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堵路和罷工。案情指,29歲被告楊博文在上水被一名交通警員截查,期間他情緒激動,用膝撞向一名警長的腹部,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立。

辯方求情時,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病和心理問題,即使他已因為事件被學校解僱,但校長仍讚揚他是個負責任、有熱誠的人,希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吳重儀判刑時重申襲警是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即使被告是初犯,監禁乃無可避免。而被告從沒有表達悔意,故也不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

裁判官又質疑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內容,指辯方之前在庭上提到,被告母親患有精神病及被告擔心警員會將他扔落橋,精神科報告都沒有提及。

報告中也看不到被告有反省,也因此拒絕給予緩刑,判被告入獄九星期,但獲裁判官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二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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