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違反強制檢疫令 分別判囚四周及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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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09-15 06:34

撰文: 無綫新聞

兩人違反強制檢疫令,分別被判監四星期及三星期。

其中一名24歲女子,四月時須於酒店強制檢疫14天,但檢疫令屆滿前,她在沒有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酒店,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四星期。

另一名在住所檢疫的39歲男子同樣在未有許可情況下,於三月時兩度離家,被控兩項違反檢疫規例,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監21日,同期執行。

衞生署指案件判刑給予社會清晰信息,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絕不容忍。至今已經有43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最多判囚三個月或罰款一萬五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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