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信四個傳媒組織指,將修訂《警察通例》有關傳媒代表的定義。多個傳媒組織發聲明,形容警方新安排,跟實行官方發牌制度無分別,嚴重影響採訪自由;而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則認為,新安排有助專業記者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指,現時有604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的正式會員,今年初至今只發出99張,形容過程符合規定及嚴謹,而過去警方未有投訴這類記者證出問題,認為警方所指部分自稱記者人士、阻礙執法等說法跟記協等無關,亦無實證,批評此舉削弱傳媒對警方執法的監督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指:「現在是一個很根本性的轉變,由官方更多權力、公家去說誰才是可以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亦都會更加大機會,會懲罰一些所謂『唔聽話』的媒體,說你的記者上次行動時阻礙他們等。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很多片段,不少都是不在現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媒體拍攝出來。」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不認為,新安排影響新聞自由,反而是有助警方協助專業記者採訪工作。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指:「過往看到很多現場暴亂的情況,往往有二、三百聲稱自己是記者,在我們警察防線前、中間,裡面有多少真真正正是記者呢?我說過相信沒有一半是真正記者,我們的著眼點不應該是方便警察的工作,我們的著眼點是能不能夠讓專業記者做到現場專業工作,達到將真實的畫面傳播出去。」
他認為未有受聘於新聞機構的人,或者校園傳媒記者,不應被視作專業記者,形容警方新安排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