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府助理文書主任襲警罪成判囚兩個月 獲保釋候上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09-30 02:3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被裁定襲警罪成的前政府助理文書主任,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12月有人在網上發起到商場聚集,28歲被告馮耀暉被控在尖沙咀海洋中心一間商舖外,伸腳絆倒一名正執勤的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以相對較難察覺的身體動作,將急步前行的警員絆倒、罪行嚴重;亦因案失去工作,屬咎由自取。被告縱然是一時衝動犯案,但仍須負上刑責,批准被告以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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