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涉及刑事案的香港人,八月在內地水域被捕,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預料,家屬現時不可能與他們會面。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說:「假設若有罪便判刑,判刑入監獄便可以見到,或者無罪,沒有起訴他,出來才可以見到。現階段只有其律師才可以與他接觸,現時是不可能接觸,這是內地一直這方面的處理方式。」
十二人早前坐快艇計劃去台灣途中被截獲,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鹽田區檢察院早前公布,批准逮捕30歲鄧棨然,及被本港通緝涉及炸藥案的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餘下十人涉嫌偷越邊境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