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稱已通知律師安排赴台自首 管浩鳴指冀月內成行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0-01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表示,已經通知台灣的代表律師安排自首,一直有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期望本月內成行。

陳同佳在台灣懷疑殺害女朋友潘曉穎觸發反修例風波,陳同佳因為在香港盜用死者的銀行卡提款,洗黑錢罪成立判監。去年十月出獄後,多次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願意回台灣自首,至今近一年仍未成事,事情有新發展。

陳同佳稱:「潘爸爸、潘媽媽你們好,我是陳同佳,我再次為曉穎事情向你們道歉,我回台灣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過,我會請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

他透過管浩鳴發放這段23秒錄音。管浩鳴亦表示,陳同佳感謝潘曉穎媽媽願意為他求情,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他說陳同佳自首,期望本月內成行。台灣的律師將會於下星期一帶同陳同佳的授權書作自首安排。

據了解,陳同佳及父母星期三跟管浩鳴會面,陳同佳一直打算自首,他希望面對面跟台灣律師了解涉及自首有關的問題,但因為疫情出現阻滯。當他知道潘曉穎媽媽認為他應盡快自首,便決定本月起程。

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潘曉穎,返港後被拘捕,他曾在警誡下承認殺人。不過香港、台灣沒有移交逃犯協議,未能檢控或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最後他因為盜用潘曉穎的錢,被判監29個月。出獄後一直受警方保護,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

潘曉穎媽媽曾稱:「現在唯一可以幫到女兒,就是幫她討回公道,沉冤得雪,早日安息。」

潘曉穎媽媽多次透過傳媒,促請陳同佳盡快自首,最近一次是上星期。

本港保安局去年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容許移交逃犯,這個計劃觸發之後多次大型遊行示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表示:「這條條例草案已經壽終正寢。」

政府之後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不過亂局持續,更引發中央要為香港制訂《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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