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表示,已經通知台灣的代表律師安排自首。一直有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期望本月內成行。
陳同佳在台灣涉及殺人案,觸發反修例風波,他因為在香港盜用死者潘曉穎的銀行卡提款,洗黑錢罪成立判監,去年十月出獄。他多次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願意回台灣自首,至今近一年仍未成事,事情有新發展。
陳同佳說:「潘爸爸、潘媽媽你們好,我是陳同佳,我再次為曉穎事情向你們道歉,我回台灣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過,我會請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
他透過管浩鳴發放錄音,管浩鳴亦附帶回應表示,陳同佳感謝潘曉穎媽媽願意為他求情,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到台灣自首期望本月內成行。律師將會於台灣的假期後、即下星期一作安排。
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朋友潘曉穎,返港後被捕,曾在警誡下承認殺人。他盜用潘曉穎的錢,被判監29個月。出獄後一直受警方保護,入住警方提供的安全屋。
潘曉穎媽媽曾稱:「現在唯一可以幫到女兒,就是幫她討回公道,沉冤得雪,早日安息。」
潘曉穎媽媽多次透過傳媒促請陳同佳盡快自首,最近一次是上星期。
香港同台灣沒有移交逃犯協議,未能檢控或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本港保安局去年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容許移交逃犯,引發其後多次大型遊行及持續亂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指:「這條條例草案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草案已死)。」
政府幾個月後宣布撤回《逃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