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在社交網站發布一名警員及家屬個人資料,違反法庭有關禁制令,她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8日,緩刑一年。
鄭麗琼三月底在社交平台發布被指跟印尼女子中槍失明有關警員的名字、編號等,亦有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之後已刪除。
律政司指鄭麗琼屬資深政治人物,明知已有禁止向警員「起底」的禁制令,雖然她表示不知情並刪除,加上她承認藐視法庭罪,認為應判處監禁。
辯方大律師指,鄭麗琼日理萬機,絕對有可能在禁制令頒布的四個月後忘記禁制令內容;又指被告事後立即刪除帖子,並深感懊悔,願意為其言行負上責任,不會再犯。
法官高浩文判處被告監禁28日,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