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親要求港府與台方交換案件資料 李家超指法例不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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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0-21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昨日再發信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立即跟台灣交換案件資料。李家超指通緝犯投案,不一定要司法協助,加上法例不容許港府這樣做。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將司法協助變成陳同佳自首的前提,是製造障礙、無理取鬧。如果台灣當局不批准陳同佳入境,很難有航空公司讓陳同佳上機。鎖匙不在我,窗口不在我,我正等待對方做應做的事,全世界一個通緝犯投案自首,任何一個正常的司法管轄區,都會想盡辦法讓他投案,這是難以想像,完全不合理。」

李家超舉例,2016年荃灣石棺藏屍案,當時台灣將三名香港疑犯遞解出境,由本港警方在機場拘捕,過程無要求台方提供證據;2017年一宗商業案,香港疑犯在中東被捕,交回香港過程亦無司法協助。

他重申警方按風險評估為陳同佳提供保護,無阻止他做任何事。至於陳同佳會否親身去台灣駐港辦事處申請簽證,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牧師管浩鳴指,無收到申請人要親自申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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