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去年旺角「私了」他人 分別判囚48個月及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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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0-28 02:05

撰文: 無綫新聞

兩男一女去年十月在旺角「私了」兩名拍攝示威者及清路障的男子,三人認罪,分別判監15個月及48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指,57歲男被告求情時雖強調,看到其中一名事主手持磚頭,相信他會用來傷人才犯案,但案情和閉路電視片段都無拍攝到他用磚傷人。就算事主打算施襲,被告亦無任何報復基礎,考慮到兩傷者傷勢非最嚴重,被告當時所用的非刀劍槍械及承認兩項蓄意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終判監48個月。

同案23歲女被告和36歲埃及籍男被告承認一項傷人罪。法官形容其罪行醜陋、不能容忍,雖然二人僅推跌及絆倒事主,參與程度較低,但不改他們共同襲擊街上無辜人士的事實,判兩人監禁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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