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指食環署對街道清潔外判商扣分制未能起阻嚇作用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0-29 01:44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訴主動調查,指食環署對服務欠佳的街道清潔外判商實施的扣分制度,未能起到阻嚇作用。

申訴專員公署就食環署對外判街道清潔服務監管發表主動調查報告。公署指,現時食環署會就四類情況向承辦商發出「失責通知書」,只有關於僱傭失責方面會被扣分;其他有關服務欠佳的問題只會扣減服務月費,但金額極低。

而食環署只在前年及去年各一次,向外判承辦商就僱傭失責發出有關通知書,並扣減一分。自2009年起的十年內,並沒有外判商因被扣滿三分而失去投標資格。公署認為,有關機制未能發揮阻嚇作用。

申訴專員趙慧賢說:「扣分制在現有機制下,只是有關僱傭失責才會扣分,其他表現不好的就沒有扣分制。在我們的建議之中,我們希望食環檢討這個機制,是否加入去扣分制是其中一個考慮,另外可能設計一個機制,是類似這個扣分制,令到起到阻嚇作用。」

對於食環署指,外判商收到失責通知書愈多,在日後評標時,「過往服務表現」的分數會愈低。不過公署審視去年4月起一年內新批出的14份合約,發現有6份合約的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然成功中標。

公署認為食環署要改善招標和監管機制、糾正外判商服務欠佳情況,罰款金額亦需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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