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文虛構女示威者新屋嶺遭性侵 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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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1-03 02:0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9月在社交網站發文,虛構有女示威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被性侵等,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37歲被告潘榕偉被捕後,已沒有使用有關社交網站,又指他反省及有悔意,在警方調查時態度合作。

東區法院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被告虛構是警員朋友,以增加消息可信性,因此法庭不同意,他只是在未查證下帖文,認為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但帖文誇張失實,亦無提及行動方法及時間,沒有引發暴力行為,因此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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