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警方速龍小隊及防暴警沒展示警員編號屬違反人權法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1-18 20:00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裁定警方速龍小隊和防暴警察沒展示警員編號是違反《人權法》。

記協與多名市民等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反修例活動中的執勤警員不展示警員編號屬違法違憲。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頒下判詞,裁定部分申請人勝訴;又指根據《人權法》,政府有責任設立獨立機制,調查有關警方濫權的投訴,而現時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不足以履行此責任。

其中兩宗案件的申請人,包括郭卓堅、梁頌恆等須向警方支付訟費,但警方須支付記協與其他兩宗案件申請人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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