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年中環抗議禁蒙面法早前判社會令 高院改判囚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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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0-11-19 04: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萬聖節前夕,在中環抗議《禁蒙面法》,早前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監三個月。

報稱酒店餐飲部員工、25歲被告鍾嘉豪,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上訴庭指事發時,示威人數遠多於警方,原審裁判官何俊堯認為當時非法集結輕微,屬裁斷錯誤。

被告事發時一身裝備,包括組合棍、兩對手套等,明顯有備而來,加上被告在群眾情緒高漲下,拋出麻包袋,易令人仿效,屬加刑因素。以六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以及已履行部分社會服務令的時數,最終判處他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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