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警總案 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認罪還柙至下周三判刑

即時港聞

發佈: 2020-11-22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六月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前香港眾志三名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被控告,案件開審,三人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星期三宣判,三人要還柙。

去年「621」包圍警總案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周庭及林朗彥承認所有控罪,黃之鋒否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但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他承認其餘兩項控罪。

案情指去年6月21日早上七時起,大批人在立法會大樓附近聚集,直至約十一時,現場逾400人聚集。黃之鋒及林朗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的人包圍警察總部,周庭在旁參與。

法庭播放當日案發情況的片段,顯示黃之鋒一直手持揚聲器,帶領現場示威者叫口號,並多次要求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出現面對示威者、收回對反修例運動的「暴動」定性,並要求警方停止濫捕及暴力對待示威者等行為。

案情指兩名警員為阻止堵路,在警察總部汽車入口設立防線,一輛警車試圖駛入時被包圍,周庭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在場的人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當日集會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事件擾攘近十五小時後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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