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要求公職人員宣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表示,初步包括一些公營機構,或由政府賦權的監管機構,當局會盡快釐清相關法例的適用範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如果和政府的關係只是服務提供者,即是我需要服務,我請他們來提供,就不應該涵蓋這個範圍,否則會很闊,是數以百萬計的人,請大家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畢竟是一個新的課題,我們都要很小心地處理。」
被問及老師是否屬於這個界別,林鄭月娥稱:「老師有不同老師,有些是公務員老師、有些是資助機構老師、有些是經我們註冊認可,但他完全在私立學校,所以老師都很多類。」
再被問及如果津助老師是否包括,林鄭月娥說:「正如我所說,我不想在此零碎回應誰可以、誰不可以,讓我們先全盤檢視。」